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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注册和课程登记

A. 登记期间

(1) 学生应在每个学期于指定期间内完成注册手续。
(2) 没有在指定期间内完成注册手续的学生将被退学,学校应注销该生学籍。
(3) 在学校日程表指定的期间内,学生只能报名参加课程一次。

B. 每个学期可修学分

原则上,学生每个学期可修得 12-18 个学分(大四学生最低可修得 3 个学分),但是,在要求毕业学分应超过 140 的学院就读的学生每个学期最高可修得 21 个学分,而应修得超过 160 个学分的学生则每个学期最高可修得 24 个学分。

  佛教研究与文化 人文科学 科学技术 能源与环境 社会学 管理与旅游 师范教育 东方医学(护理) 医学
应修最低学分 12 12 12 12 12 12 12 14(14) 14
应修最高学分 18 18 18 18 18 18 18 24(14) 24
毕业学分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 -

*信息技术学院应修毕业学分:140 个学分。学生每个学期可修得最高 21 个学分。

*完成计算机与多媒体学院教授职位课程的学生和护理系的学生每个学期最多可再修得 3 个学分。

C. 获得额外学分

(1) 上一学期平均绩点 (GPA) 不低于 4.0 且无不及格 (F) 记录的学生,可在其所登记的课程中获得最多 3 个额外学分。
(2) 学生每个学期获得的额外学分不得超过 6 个,包括通过特殊考试获得的学分。

D. 新生 2009 年春季课程的课程登记时间为 2009 年 2 月 28 至 29 日(星期六和星期天)。

考试

A. 原则

基本上,每门课每个学期进行两次以上的笔试,但是,要求实验和实践的科目可能无需进行笔试。

B. 个人测验

出勤超过 80% 但因以下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通过个人测验获得学分:

(1) 在学期结束前入伍;
(2) 因特殊原因获得大学校长许可。

成绩评定

A. 考核:所有科目都应按照下表所示的标准进行考核。
成绩等级 A+ A0 B+ B0 C+ C0 D+ D0 F P
平均绩点 (GPA)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0 -
B. 学分确认

D0 及以上的成绩等级确认为修得学分,但是,若学分授予错误或学分通过作弊获得,则已确认的学分可被取消。

C. GPA

GPA 应按以下公式计算:(GPA 包括 F)
修得学分×修得 GPA
除成绩为 P 或 F 科目之外的登记课程的学分

D. 成绩等级通知

(1) 成绩由负责该课程的教授/讲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 7 天内进行通知,通知时间为 3 天。
(2) 对成绩等级有异议的,可在负责该课程的教授/讲师确认后,在成绩通知期间内予以纠正。

荣誉、警告和重修

A. 荣誉

(1) 在一个学期内修得 15 个或以上的学分(要求 140 个毕业学分的学院为 18 个或以上的学分,要求 160 个毕业学分的学院为 20 个或以上的学分)且 GPA 为 4.0 或以上、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将被授予学期优秀学生称号。
(2) 学习态度端正、GPA 总计为 4.0 或以上且无 F 记录的学生将被授予优秀生称号,而在整个就读期间 GPA 总计为 4.2 或以上的学生将被授予优异学生称号。

B. 成绩警告

因学习表现欠佳致使期末 GPA 为 1.5 或以下(韓医科学院和医科学院学生为 1.75 或以下)的学生和未参加上课的学生将受到成绩警告。

C. 课程不及格

韓医科学院和医科学院的学生若 GPA 太低可被视为课程不及格,该生应重修相应课程且不得升读下一学年。

休学(由相应学院的行政办公室办理)

A. 一般请假

因不可避免的原因(比如经济困难)而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或一个学期内无法出勤达五分之四的学生应获得许可,获得许可的方式是向其所属学院的行政办公室提交一份由该生资助人签署的一般请假表。
*程序 通告 在修订期间 在网站上 批准
一般 进行申请 确认 一般
请假 申请结果 请假
[教务长] [学生] [学生] [各个学院的行政办公室]

B. 因病请假

因患有需要在一个学期内进行中长期治疗的疾病而希望请假的学生应在请假原因发生后 10 天内提交一份学生资助人签署的一般请假表以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说明治疗时间超过 8 周的医疗证明。

C. 准假期间

原则上,学生可一次性请长达两个学期的一般请假。希望请假超过两个学期的学生应在批准一般请假的期间内在线申请并获得校方的许可。
请假的累计期间不得超过 6 个学期。希望在一个学期内请假治病的学生应在请假原因发生后 10 天内提交一份学生资助人签署的一般请假表以及综合医院出具的说明治疗时间超过 8 周的医疗证明。

D. 新生请假

新生只能因病或服兵役而请假,不能申请一般请假。

返校(由相应学院的行政办公室办理)

因一般请假到期而希望返校的学生应在网上确定申请返校的结果。在指定期间内未返校的学生将被学校退学。

退学

A. 因请假期间到期而被退学的情况适用于没有在指定期间内返校的学生。
B. 因没有到学校注册而被退学的情况适用于在注册期间截止前未报到的学生。
C. 因纪律处分而被退学的情况适用于 GPA 低于 1.5(若为医科学院和韓医科学院的学生,低于 1.75)的学生以及在就读期间收到三次以上成绩等级警告的学生。
D. 自愿退学适用于转读其他大学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学籍的学生。

毕业

就研究生院而言,学生注册应超过 8 个学期(提前毕业的学生除外, 满足专业学分以及文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 至少修得毕业学分, 通过毕业论文。